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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剑农
作者:     时间:2012/9/29 8:38:52     来源:

 

著名经济学家──朱剑农

 

    

朱剑农教授(1910─1986),安徽省旌德县人。我国著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历任湖南大学财经学院院长、教授,中国财经学院副院长、教授,中国科学院武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湖北省社会科学院顾问、研究员等职。他从1927年开始接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农业经济学理论,在关于半封建半殖民地旧中国的农村经济和土地制度方面,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领域,以及在农业经济学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发表的论文和著作有300余万字。朱剑农早在少年时期,就积极地投入农民运动。在革命处于低潮的1928年初,他毅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32年夏毕业于上海法学院不久,被国民党政府逮捕入狱。在狱中,他批判地研读了资产阶级各派经济学著作,益发领悟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高度科学性。1935年出狱后,他到日本民治大学留学,研究农村经济,对比地研究了中、日两国农村社会经济性质和阶级关系状况,并阅读了大量日译本马列著作,深受著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河上肇的思想影响,从此立志以毕生精力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抗日战争爆发后,朱剑农毅然回国,奔赴东南抗日战场,从呈战地文化服务工作。这期间,他研究了日本帝国主义战时经济问题,在《中苏文化》杂志上连续发展论文多篇。1939年夏他出版了《日寇在侵华战争中能不引起经济崩溃吗》一书,有力地揭露了日本帝国主义在经济上内外交困的虚弱本质。1944年夏,34岁的朱剑农应聘为国立商学院经济学教授,至新中国建立前夕,先后在四川大学、安徽大学、湖南大学任经济学教授。由于公开讲授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积极支持进步学生运动,曾几次遭解聘。建国后,朱剑农紧密联系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和方法研究现实经济问题,不断地写出了大量经济学论著。1950年,他出版了《历史唯物主义土地政策教程》;1955年,他又写成《我国过渡时期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一书。此后,又有《价值及价值规律在各种社会制度下的作用》、《我国过渡时期的农业地租》、《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土地肥力经济原理》等有影响的著作问世。他较早地论证了社会主义社会各种劳动产品,不论是生产资料还是消费资料,都是商品,并指出了价值规律对社会主义生产亦有一定作用,被学术界公认为是“宽派论”(即主张生产资料也是商品的观点)的主要代表者之一。在十年动乱中,朱剑农教授遭到不公正的待遇,但他仍然夙志不懈,一直继续进行学术研究。 1978年,湖北省新建社会科学院,朱剑家重返研究岗位。在短短的几年中,他不仅完成了《土壤经济原理》修订第二版的修改工作,而且先后出版了《中国社会主义所有制问题研究》、《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概要》、《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概论》、《中国经济问题论集》等专著。这些著作对中国现实经济问题,有着深入独到的论述。朱剑农在50多年的科研和教学生涯中,勤勉耕耘,奋力开拓,著述齐身,是我国经济学界多产的作家之一。他的主要成就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关于所有问题问题的研究。他认为所有制形式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成分占绝对优势的前提下,应该有多种经济成分和多种经营形式并存,以适应多层次生产力水平的要求。他还认为,中国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具有多元性、多层次性,而不是多级性的特点。这些观点独树一帜,在理论界产生了很大影响。二是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作用问题的研究。他的“宽派论”对我国经济学界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的作用,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三是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中农业地租问题的研究,这是他在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理论中的一项贡献。四是关于土壤经济问题的研究。他创立了科学的土壤肥力理论和土地生产力的发展理论,形成了一门很有特色的边缘学科。日本东京大学阪本楠彦教授曾在日本国经济刊物上为此写了一篇书评,作了很高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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