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省直有关部门和大型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8〕50号)要求,经省职改办同意,现就做好2018年度全省社科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8年度在专业技术岗位并符合申报条件的社科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和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含当年退休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按照《湖北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鄂职改办〔2013〕12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说明
(一)经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审批的“双肩挑”人员可申报职称,申报时应提供近3年审批手续,且从事一线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全年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一。
(二)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通过本单位人事机构推荐申报;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必须由用人单位推荐,按程序在本单位公示后,经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并提交本人近1年由我省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合同。
(三)破格、转评认定事项的审核权限按人事管理权限下放,原则上对资历不进行破格。由行业主管部门、市州职改办、人事代理机构或用人单位审核后,报省社科研究高评委会办公室,省职改办集中复核。
(四)水平能力测试按照合格成绩从当年算起三年有效的规定,2016-2018年度的合格证书本次评审有效。
(五)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69号)精神,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社科研究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前置必备条件。
(六)省职改办不再向各地、省直各事业单位下达评审单,各市(州、县)按照当地人社职改部门要求执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岗位空缺情况申报。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推荐,并经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审核岗位情况。
(七)专业技术人员因岗位变动、专业调整后,在社科研究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符合本专业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平级转评;转评后晋升上一级职称的,原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与新岗位职责有关的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
(八)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专家可按照相关规定直接认定高级职称。经考核合格出站博士后人员,可直接参加副高级职称评审,其在站期间的业绩成果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九)用人单位对推荐环节负主要责任。用人单位应做到职称政策、推荐人数、业绩材料、推荐程序和推荐结果等事项公开,推荐结果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在申报人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上填写“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十)职称评审中所有涉及时间的计算,均以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准。
四、申报程序
2018年申报社科研究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采取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一并申报。中级职务评审材料申报仍然按照单机版电子化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结合方式进行申报。
(一)网上个人申报及单位推送
个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入口(),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数据,推送至单位审核。
推荐单位同时进入以上栏目,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申报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
(二)逐级审核
各级人社职改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在网上按职称相关政策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推送至省社科研究高评委会办公室。省社科研究高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是否受理纸质材料。
(三)报送纸质材料
省社科研究高评委会办公室同意受理材料的,申报人员将纸质材料交由市州职改办或业务主管部门集中报省社科研究高评委会办公室。纸质材料报送全过程要逐级审核、签字、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报送复印件材料时须带原件,原件审验后退还。
(四)中级职称申报
请单位和个人下载(下载地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评定专栏\表格下载)使用2015年版申报管理系统单机版。申报人员通过“2015年申报管理系统(个人版)”生成MDB上报文件,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利用2015年申报管理系统(单位版)对所在单位申报人员的MDB文件进行导入汇总后生成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通过系统可自动生成(A3),由报送单位打印盖章并与花名册MDB电子版及申报人员的MDB电子版一同报送。
五、申报材料内容
为提高申报的规范化,纸质材料需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和装袋。主要包括:
(一)装订材料
1.评审材料目录(按申报人实际提供的以下所列2-14材料内容编制打印目录)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复印件
5.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复印件
6.转评、破格审批原件
7.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从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交用人单位引进、调入文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8.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提交本人近一年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需委托评审的提供委托评审函
9.《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10.《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原件1份
11.2015、2016、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12.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
13.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复印件。论文要求提供封面、目录、正文(不超过5页)复印件;著作要求复印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摘录)、编委会名单、本人编写代表性正文复印件(不超过20页)
14.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
(二)装袋材料
1.《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原件10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2份,A3手册样式骑马订,不得打印和复印,并审核盖章;第一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
3.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
(三)相关要求
1.申报评审材料严格按要求装订成册,复印件一律使用A4规格纸张。
2.申报的装订和装袋材料用厚实的档案袋装好,在档案袋正面和袋底打印纸条注明申报者姓名,申报级别、申报专业、申报类型(正常申报或破格)。
3.评审结束后,只退还评审通过人员《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未通过人员所有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原件。
六、有关纪律要求
(一)坚持以德为先的评价导向。申报过程中要坚持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每位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推荐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所有报送材料的复印件须由推荐单位、市州职改办审验盖章、审核签字,否则视为无效。
(二)强化各级审核、监督职能。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市州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本行业县及以下单位推荐过程进行监管,负责审核岗位职数、申报人员学历、资历以及业绩材料,并提交市州职改部门;市州职改部门对岗位职数、申报人员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破格、转评、“双肩挑”等办理手续进行复核,并提交省社科研究高评委会办公室;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推荐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审核岗位职数、申报人员学历、资历以及业绩材料,并提交省社科研究高评委会办公室。
(三)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实行评前拟评对象和评审结果双公示,即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在本地职改办审核通过后,在本地职称网上进行公示;评审结果在各地、省人社厅网上同时公示。对凡在推荐、申报、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现象,省职改办将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并将有关违纪线索通知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凡在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3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对已取得的任职资格予以撤销;对审核不严或帮助申报者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时间安排及收费标准
(一)时间安排:网上申报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10月19日,到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纸质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5号湖北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27—86792206。
(三)收费标准:评审费按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执行,高级300元,中级150元,报送材料时收取。
附件: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