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科研、科辅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我院智库功能,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经院领导研究决定,2017年度省领导圈批课题(以下简称圈批课题)采取申报评审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本院科研人员,均可通过申报评审担任课题负责人。
1、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具有中级职称(含)以上的科研人员或40岁以下的青年科研人员,可参与申报。
2、青年项目:近三年来通过公开招考进入我院的青年科研人员,可参与申报。
3、鼓励跨所、跨学科的研究中心作为课题承担单位,鼓励课题申报人联合不同学科、不同单位科研人员组成课题组进行申报。
二、课题类型
2017年度圈批课题共28项(详见附件1),分为重点项目(9项)、一般项目(14项)和青年项目(5项)共三类.
三类课题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经费支持:即重点项目人民币叁万元整,一般项目人民币贰万元整,青年项目人民币壹万元整。
三、时间安排
1、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书(详见附件2),于3月10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2、通过专家评审确定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经费金额,于3月18日前下达通知书,并按规定拨付课题经费。
3、课题项目严格按照院课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所有课题应于6月30日前提交结题成果。
四、相关要求
1、课题负责人应对申报课题具有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成果,并必须是课题研究的真正组织者和实施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课题承担单位须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对申请书填报的主要内容和申请人能否胜任课题研究工作签署意见。
3、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
4、重点项目结题,须提交一篇咨询建议、一篇研究报告,其中核心观点在公开期刊上发表。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结题,须提交一篇咨询建议、一篇研究报告。
5、课题评审将严格遵循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要程序包括资格审查、专家评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评审结果公示等。
6、课题结题采取院外专家匿名评审,若评审不合格的需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评审(再次评审所需费用由课题组自行支付),若仍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即追回课题经费并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7、科研处将做好申报材料的保密工作,材料一律不退回。
联系电话:86783507
联 系 人:龙小红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7年省领导圈批课题申报项目
附件2:湖北省社科院圈批课题申报书
科研处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