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下水资源战略储备的国际国内背景
水是支撑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伴随人类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水资源需求亦不断增长,全球有超过1/3的人口面临用水压力,地表水资源已不能完全满足人类生产生活的需要,地下水资源开始大量使用。19世纪60年代以来,地球上的蓄水层正在以比再生更快的速度被消耗,在某些情况下其消耗的速度甚至是再生的2倍还要多。许多国家为此适时制订了“地下水战略储备”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中国淡水资源总量虽占全球水资源的6%,居世界第4位,但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是全球13个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2011年4月,在中国极端气候应对战略高级圆桌会议上,水利部部长陈雷指出,我国将多措并举增加水资源战略储备,针对海河、辽河等地下水供水比重较高的缺水流域明确提出了增加地下水战略储备,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总量,禁止深层地下水开采;对西北、西南地区则提出了加强产水区生态保护、充分利用地下水的涵养能力,增强流域储水和调控能力的要求。
在此背景下,国内许多地区开始制定地下水储备战略,长江流域地区的浙江、上海等地也积极启动了这一措施,上海2013年将地下水的利用从常规供水转向地下储备水。因此,湖北也应尽早启动地下水储备战略的研究与实施。
二、湖北地下水资源战略储备的必要性
湖北实施地下水资源储备更有以下两大有利因素:
湖北具有地下储水的良好基础条件。地下水资源十分丰富。官方数据表明,2010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1239.07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306.13亿立方米,约为地表水资源量的四分之一。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很少。2010年全省总供水量292.3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281.80亿立方米,占96.4%,地下水源供水量9.75亿立方米,占3.3%,其它水源供水量0.82亿立方米,占0.3%。地下水资源总体上水质较好。特别是江汉平原第四系承压含水层,水量丰富、承压水头高、易于抽取,且有长江和汉江等地表水的源源补给。开发利用这里的地下水作为应急备用水源,不仅可为江汉平原周围众多的城市供给优良的水源,同时对降低平原低洼区的地下水位以防止土壤渍害、减轻该地区严重洪涝灾害等均有裨益。
地下储水有利于解决湖北日益突出的四大水资源问题。一是总量丰富,但人均、亩均占有量有限,地下储水可增加湖北水资源可利用量。全省多年平均降水总量2177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1027亿立方米,居全国第10位,人均占有水资源量1840立方米,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630立方米);亩均占有水资源量2025立方米,大大低于长江流域亩均水平。二是地下储水可增加湖北水资源调控能力,缓解洪涝旱灾危机。湖北降水时空分布严重不均,洪灾与旱灾相当严重,洪涝灾害尤以鄂东北,鄂西南和鄂东南为最多。干旱四季均可发生,伏秋干旱(7-9月)频次最多,对农作物影响最大。最近几年来旱涝急转的极端事件连续出现。三是地下储水战略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水质排放标准,有效遏制水污染局面。目前,湖北省长江、汉江(湖北段)整体水质良好,但存在局部岸边污染带;中小河流水资源污染较为严重;城市水域成为城市主要纳污水体,污染极为严重;湖泊和地下水资源也受到一定程度污染,部分区域盲目开采地下水,已形成地下水降落漏斗,引发出环境地质问题。四是地下水储备为汉江中下游应对水危机提供了新思路。江汉中游地区是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精华区域,在目前未调水的情况下,平水年已缺水,枯水年和枯水期缺水严重。调水后,该地区的水资源供需矛盾将进一步加剧。总之,按目前的水资源储备,仅靠地表水库水量不能保障干旱年、连续干旱年的供水要求,实施湖北地下水战略储备已经刻不容缓。
三、湖北地下水战略储备路径
第一,加紧进行地下水资源储备系统规划。用10-20年时间建立满足中长期水资源需求的地表与地下多层次储备系统,把地下深层水作为长期战略资源进行储备,浅层地下水和地下水回灌作为中期水资源储备。全面系统地评价全省范围的地下水资源,确定可采资源量,针对不同类型区域实施地下水战略储备:山区以涵养保护为主,切实保护好地下水补给源头的水环境质量,并采取有效措施增加补给;平原区以有效恢复地下水的量与质为主,通过开采控制、联合调蓄、污水资源化等措施,支撑地下水保障城市供水水源安全。城市围绕水源供给保障、地下水污染预防控制、地面沉降有效遏制、湿地重建等诸多问题,通过一系列人工干预措施,使地下水切实得到逐步蓄养。
第二,建立水资源储备协调机构。按现行水资源管理体制,地下水归国土资源部门管,地表水归水利部门管,多部门的水行政管理不利于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统一管理和水资源储备。从资源管理和未来发展的角度来看,水资源储备包含水资源分配、使用和储备。因此,建议成立一个综合性水资源储备高层协调机构。
第三,发展水资源储备的科技保障体系。资源储备的科技保障体系包括研究与开发体系、技术创新体系、技术推广体系。当前应积极构筑与水资源优化配置相适应的工程技术体系,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加紧地质勘探工作,寻找适宜地下水库地址;加强地质信息收集与地下水水位、水质的监控;在城市中修建小型水利工程,收集雨水、洪水,并回灌到地下储存;加强地表排污工程建设。
第四,构建以政府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水资源储备主要是依靠政府推动与实施,投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同时,可以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入商业保险等方式来控制储备成本、防范风险。对长期储备所需资金主要由中央与地方政府承担,中期储备主要由地方政府承担,但国家应给予一定的补助支持。
第五,建立良好的制度保障条件。一是建立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在全面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应急措施。二是严格控制深层地下水的开采。深层地下水具有非再生性,在其他水资源可以满足供给的前提下,深层地下水资源应绝对作为战略性储备水资源,严格加以保护。三是严格取水许可制度,实行总量控制,推行回灌制度。以取水许可审批为基础,以用水计量为核心,以用水定额管理和超定额累进加价为手段,加强对各用水单位的监督检查。对因过量开采地下水而导致地面下沉的地区,除严格控制地下水取水外,还要推行回灌制度。四是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实行科学施肥,减小地面污染对地下水的污染。实施定期曝光污染企业“黑名单”制度,重点关注石油炼化、焦化、黑色金属冶炼等工业行业,依法关停污染严重企业。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城镇污染。五是完善水资源储备政策法规体系。鼓励、引导各级政府根据当地具体的水资源状况及社会经济条件进行地下水资源储备,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
(课题组成员:彭智敏,湖北省社科院长江流域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李浩,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水资源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刘陶,湖北省社科院长江流域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执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