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是大学的特殊月份。在珞珈山下的校园里,新生们喧闹着享受入学后异常兴奋的时光;在法学院大楼三楼一间宽敞的办公室里,一位久居海外的教授在他的重大课题里度过了忙碌重要的又一天。
这位法学教授名叫易显河。但在提起他的时候,人们习惯于在其名字前加上“著名国际法专家”这样的定语。用意很简单,就是想提醒人们注意:他是一位学者、一位名人、一位法学实践者。
出版物·中国范·国际化
多年前,中国国际法学者们有个共同梦想——创办一种杂志,这本杂志要有中国特色,必须是全英文,是对一般性国际法问题的研究,还得主要由中国学者自己编辑。
这个多年的梦想,改革开放后由中国知名法学家、北京大学教授王铁崖及其得意门生易显河等人实现了。2002年11月,王铁崖和易显河共同主编的《中国国际法论刊》(Chines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异军突起。老师去世后,易显河担任该杂志的主编。中国编辑一直是该刊的中坚力量和主办体。
这是一本引人注目的学刊,《中国国际法论刊》在编辑出版流程上主要借鉴了《美国国际法论刊》的做法:所有的稿件都必须电邮给主编,主编邀请两位同行审稿人审稿,如果两人意见不一致,再邀请第三位审稿人审稿。审稿人的选择主要是依据论文题材和审稿人专长来确定。稿件被录用后,编辑对稿件的实质内容提出意见,让作者进行修改。编辑和作者都满意后,交由牛津大学出版社作文字和格式处理,之后编辑再酌情作校对。修改完毕,出版社先在网上发表,随后印制纸版出版。
《中国国际法论刊》有个特殊使命:“我们是‘中国’国际法论刊,目标是让‘中国成分’占每年篇幅的50%—60%。”易显河说。“中国成分”是指有关中国的题材或由中国作者写的内容,比如中国国际法实践等。这个使命与上述不问作者身份的宗旨在理论上有一定的矛盾,但他们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使命的。
自2005年起,该刊成为亚太地区唯一由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际法期刊,2008年入选美国SSCI源刊,是美国本土以外第二个一般性国际法期刊,当时也是中国大陆学者主办的法学类唯一的SSCI源刊,是世界上列入SSCI刊源的10种国际法专业期刊之一。这些都得益于主编易显河的国际视野和学术水准,以及他为这本刊物的编辑出版流程、稿源、评审专家队伍,以及推广、销售等一系列事务而做出的殚精竭虑且卓有成效努力。
法学家·律师·实践者
2009年9月,一个喜讯从意大利那波里正在召开的国际法研究院(Institut de Droit international)大会上传到中国: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武大国际法研究所首席专家易显河在该院第一轮投票中当选为联系委员(Membre Associé)。因为易显河,武大人第一次迈进了这个荣誉的殿堂。他也是该院唯一一位来自中国高校的现任成员。
国际法研究院1873年创立于欧洲,是全球公认的国际法领域最权威的学术机构,曾于1904年荣获诺贝尔和平奖。该院成员都是在国际法理论或实践中取得杰出成就的全球著名人士。易显河在国际法研究领域和实践中的地位由此可见一斑。
其实,早在2008年8月被作为首席专家引进武大之前,易显河就因其在国际法学界的独特造诣引起国内外学术界的关注。他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律博士,是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际著名学术刊物《国际法在国内法庭之适用》编辑委员会七名创始成员之一,国际法协会美国分会国际争端解决委员会成员及前主席(2001年1月至2004年4月),美国最高法院及纽约州最高法院辩护资格律师。他也是美国联邦上诉法院第三院考恩法官助理、联合国前南刑事法院李浩培法官助理。
易显河积极参加国际写作项目,如《国际法院规约评论》、《走向国际宪政》、《马普国际法大百科全书》等,先后在两个国际性委员会任主持人。加盟武大国际法研究所后,他佳绩迭出:2008年底以首席专家身份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中国在解决重大国际争端和全球性问题中的建设性作用研究”中中标;2009年被评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易显河实现了一个学者参与自己国家顶层设计、治理的梦想。他是幸福的。
原创·高端·醒世
易显河是武大国际法研究所的首席专家,他总是以国际一流来要求自己的工作。
他在1996年发表的一篇论安理会和国际刑事法院的关系的文章,被认为对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第16条的产生作出了贡献。1998年,他发表的论国际法院规约中一词的解释一文,在国际法院被国家和法官多次引用: 德国在“使用武力案”文书中将该文作为附件31提交;意大利将其描述为“出色的研究”, Elaraby 法官2004年的8篇个别意见援引该文的一段;开庭时塞尔维亚也引用该文数次。学术论文在国际法院被这样多方多次使用是极其少有的,是本学科最高荣誉之一。易显河实现了一个中国国际法学者登上国际舞台的梦想。他是幸福的。
在易显河看来,学科国际化实际上分三个层次。与中国在国际社会地位和作用相一致,中国的法学院“国际化”应当向高端国际化努力,尽量避免低层次国际化做法。法学院应当注重基础理论研究、注重中国问题研究,设立高水准的研究机构来研究涉及国际和国家长远利益的问题,应当有气魄成为“弄潮儿”,以其卓越的研究成果推动国际社会形成公认的新理念和新标准。
易显河是“共进国际法”原创者。在2001年4月发表的一篇题为《向共进国际法迈步》文章里,易显河提出了这种新的法理学构建。2007年,《新华文摘》对其进行了长篇摘用。同年该文被 “人大复印资料”《国际法》杂志作为 “特别推荐”全文转载。中文网目前有15790个与此概念相关的词条。这一法理学创新已经引起多位学者学生的研究和探讨。
在2008年至2011年期间,易显河应总部设在伦敦的国际法协会联合国改革研究组邀请,以总部成员身份参加其工作,并担任国际法院改革事宜分题报告员。他的分题报告被采纳为该工作组最后报告的一部分,收录在第62-74页。该报告最近在其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组和该工作组的网站公布。对于易显河,融入世界法学主流话语并进行创设,这样高端设计的例子还有很多。
原创、高端、醒世,是易显河的学术性格。早在2007年5月,易显河在中国国际法学会年会上就提出“国家主权平等与‘领袖型国家’的正当性”等理念,引起国际法学界的反响。去年,美国国际法学会在给易显河的一封信中写道:“读了你的优秀论文后,我们决定邀请你出席我们的一个会议。”信中提到的文章是易显河2011年发表的《普遍管辖:概念、逻辑和管理》。此文被俄罗斯人翻译成俄文后转发在2012年第4期的《俄罗斯法学轮刊》上。因为这篇文章,有一个国际学术机构专门请易显河参加一个不公开专家咨询会并发言。
要建立多元对话的和平格局,世界需要易显河这样的中国法学家和法学实践者。
(作者系武汉大学报编辑、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