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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代农民工留守子女教育的变化初探
作者:苏涛 张明 胡静      时间:2013-4-28 10:53:10     来源:《江汉论坛》2013-3

  摘要:由于国家对农村教育投入的强力拉动、留守子女监护人素质条件的变化以及城市文化对农村文化的渗透和带动等因素的影响,越来越多的新生代农民工主动选择将子女留在农村,其子女教育的方式和形式也呈现出一些新的变化。探究变化产生的原因以及其中凸显的矛盾,从而在政策上给予有针对性的回应和引导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留守子女;教育 

 当前,农民工群体发生了分化,1980年之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占到农民工总数的六成以上,他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发挥出主力军作用。与外出期间80%已成家的第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一个未婚群体,已婚者仅占20%左右。这意味着,该群体将在外出务工期间解决从恋爱、结婚、生育到子女上学等一系列人生问题。其子女随他们就近入学,享受完整的家庭教育是最佳选择。但实际情况是,已婚生子的新生代农民工中,相当多的夫妇仍然选择让子女继续“留守”。同时,农村留守子女的教育也出现了新的变化趋势。这些变化及其隐藏的矛盾和冲突亟待我们予以关注和回应。

  一、新生代农民工留守子女教育的变化趋势

  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看,最理想的状态是父母外出打工,孩子随其就近入学。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户籍制度壁垒阻碍着农民工子女教育选择权的实现,流动子女往往只能就读于条件较差的普通中小学。在各种现实因素的影响下,新生代农民工在子女教育问题上呈现出一系列新的变化趋势。

  1. 让子女留守农村越来越成为新生代农民工的自主选择

  在以往的研究中,学者们普遍认为城乡二元制度是农民工子女留守的根本原因,农民工让子女留守农村是一种被动之举。但近来的实地调查显示,除了制度原因外,其他因素也参与影响着农民工的判断与行为选择,其子女留守农村更多源于主动与被动交织的复杂心态。①

  “家庭策略”研究在探讨家庭如何应对社会变迁下的外部环境问题时,主张将家庭作为一个能动主体,认为家庭策略的形成是成员间关系互动的结果。新生代农民工一般表现出在外打工时相识相爱结婚生子———将孩子送返农村交由长辈抚养———夫妻继续外出打工的行为模式。由家庭策略理论来看,新生代农民工子女留守农村就是全体家庭成员基于社会经济条件、社会生活状况、自身发展需要、子女教育与安全等诸多现实因素考虑,为实现家庭利益最大化而作出的一种自主选择,是家庭成员理性思考的结果。正如有学者指出的,“母亲是否外出、父母外出时间、儿童就学难易、住房条件、生活成本是流动人口子女是否流动最主要的影响因素”②。因此,从这一角度看,新生代农民工子女留守带有较强的主动选择成分。

  2. 新生代农民工对留守子女的家庭教育功能正在逐步得到强化

  
 * 本文系2011年度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研究”(2011LS045)的阶段性成果。

     留守本身并不是留守子女教育出现问题的关键所在,它只是中国城镇化过程中农村家庭类型和家庭教育形式发生变化的一种表现。与家庭教育形式上的完整相比,监护人的素养、教育观念与方式、家庭成员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对子女的影响更大。“只要家庭成员之间仍然保持联系和交流,家庭教育的功能就会在不经意的一言一行中发生,家庭教育就不会中止。”③ 研究表明,相对于第一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对留守子女的家庭教育功能正逐步得到强化。具体表现为:

  一方面,外出父母视野拓宽使亲子间联系方式、沟通内容多元化。寻求自我发展是新生代农民工的主要外出动力,受城市先进教育理念的影响,他们对于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同也逐步增强,与子女之间能够自觉保持较为密切的联系。调查显示,64.6%的受访者平均12周与子女联系一次。联系方式从电话到网络,关注重点从学习、安全、监护人健康状况到与同伴交往、饮食安全、个性发展等诸多方面。

  另一方面,外出父母对留守子女新知识、新技能的传递趋向频繁。“家庭是文化传承的关键机构,家庭会传递基本习性,培养教育气质”④。新生代农民工借助回家当面交流、打电话间接互动等方式不仅将城市中接触到的先进教育理念和教育方式传递回农村,指导长辈养育下一代,同时也将在城市工作和生活中学习与了解到的更为广泛的新知识、新技能、新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等丰富信息带给子女。城乡两种教育文化慢慢融合,一种“建立在感情与权威基础之上的现代型农村家庭关系正在逐步形成”⑤。新生代农民工家庭成员同时享有农村文化和城市文化两种文化资源,这使他们在子女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方面比传统农村家庭更具优势。与农村非留守子女相比,留守子女有更多机会接触外来信息,在不断接受外界刺激中更易适应和认同城市文化,形成有益于自身发展的心理倾向。

  3. 新生代农民工在留守子女的学校教育方面投入了更多的精力和资源

  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的受教育水平有所提高,但在实际工作中,他们依然明显地感受到了不同文化程度、不同技术水平的人在求职难易程度、工资待遇上的明显差异;在城市生活中,他们也深刻体会到了缺少文化的尴尬、无奈和痛苦。许多农民工在城市职业分工中依然处于底层,他们大多只能从事脏、苦、累的体力活。这种外出务工经历让新生代农民工深切感受到了文化的价值和知识的魅力,使他们更为关心子女的学业,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尽可能地为其子女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比如购买城里流行的学习用具,为子女学习创造物质条件;关注学校教育,让子女有机会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等。

  在农村,通过读书考上大学,依然是许多孩子实现鲤鱼跳龙门,改变社会身份的主要途径。当前农村儿童教育呈现分层趋势,在子女教育选择上,父母收入和社会资源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⑥ 由于农村优质教育资源的稀缺性,一些家境较好的家庭主动出击,在能力范围内通过择校的方式为孩子争取较好的受教育机会。培优、陪读、择校这些在城市比较普遍的教育现象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农村地区也在逐步流行。在部分地区,“择校热”不仅在中小学教育阶段出现,甚至延伸到学前教育阶段。

  与此同时,农村学校针对留守子女问题,也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了自身的教育职能。在许多劳动力输出地,学校专门为留守子女开辟了宿舍专区,进行寄宿制管理;开设亲情热线,孩子每周能与父母通话一次;由退休教师或社会热心人士充当爱心妈妈,代管留守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如此种种,也使新生代农民工更寄希望于学校,愿意在子女的学校教育方面投入更多的精力与资源。

  二、新生代农民工留守子女教育变化的原因剖析

  1 国家对农村教育投入的强力拉动,使农村留守环境得到改善

  尽管近几年政府针对学校乱收费进行过多次整改,教育的城乡壁垒正在消除,但流动子女在城市上学仍需交纳各种额外费用,其中主要是赞助费和借读费。被调查者中,有三成左右的人承认交纳过这些费用。流动子女在城市教育资源分配中往往处于劣势,难以享受预期的优质教育服务。

  与此同时,国家对农村教育的高度重视推动了农村教育的快速发展。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也强调,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在全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随着国家城乡统筹战略的全面铺开和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农村的整体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城乡教育差距正在缩小。

  显然,对新生代农民工来说,一方面是城市教育的困境,另一方面是农村教育的广阔前景,选择子女留守应当是更为适应其发展需要的。相关研究表明,留守子女在家乡有更多机会获取优质教育资源。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状况,留守子女好于非留守子女;各年龄段中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留守子女都低于非留守子女。⑦

  2. 监护人自身素质条件的变化,使子女留守农村能得到较好照顾

  新生代农民工将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差序格局作为标准,由亲及疏地选择孩子的临时监护人。在父母双方都外出的情况下,其第一选择是孩子的祖父母,其次是外祖父母,再次是叔伯和其他亲属 (亲戚)及邻居、同学、朋友等。在实际生活中,多数留守子女跟随祖辈生活,与临时监护人血缘上的天然亲密性部分弥补了因父母缺位产生的亲情缺失,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亲子关系因为时空分离而造成的情感缺失。⑧ 在中国农村这个乡土社会,人们选择并建立起的这样一种以血缘关系、亲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照顾网络,对青春期前留守子女的心理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在调查中笔者注意到,现今临时监护人年龄、知识结构、观念、环境的变化也使他们能较好地担当起监管责任。这些监护人(主要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年龄一般在50岁左右,是农村中精力相对旺盛的劳动力;不少人受过初等教育或有过外出务工经历,乐于接受新观念、新事物,如留守子女的父母传递回农村的城市先进教育信息、理念和方式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监护人在知识结构、思想观念方面的欠缺,使得留守子女在农村能够得到更好的照顾。

  3. 城市文化对农村文化的渗透带动,使人们认同孩子留守不再是一个“问题”

  与疏远农村相对应,新生代农民工在受教育程度、消费习惯、生活习惯、生活方式、社会关系网络和对未来的期望等方面表现出强烈的亲城市倾向。调查显示,年轻人在城市打工、结婚生子后,孩子交由老人带,已成为城市生活方式对农村生活方式的同化。从家庭结构、职业特点来看,新生代农民工让子女留守农村,与城市年轻的双职工家庭由于工作忙,需要长辈为其照顾子女的情形类似,只不过新生代农民工是将其子女放在农村养育。

  另外,随着新兴媒体的迅速发展,城市文化通过手机短信、网络等途径传播到农村,缩短了城乡间的空间距离,城市文化在与乡村文化不断碰撞、融合的过程中,推动并加速着村民思想观念的变化,使他们更能热心关注和包容新观念、新事物。在访谈中,村民们普遍表示理解新生代农民工子女留守的现状,并愿意为家庭中城市务工人员的子女看护提供帮助和支持。

  三、新生代农民工留守子女教育变化中凸显的新矛盾

  1. 角色冲突:新生代农民工追求个人价值实现与履行为人父母职责难以两全

  新生代农民工大都是“两后生”,文化素质较第一代农民工有较大提高。从受教育年限来看,新生代农民工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是10.7年,远高于第一代农民工的8.6年;从成长经历看,部分新生代农民工曾经是留守子女或流动子女,对城市文化及其价值观念有更强的认同感和亲近感。由于存在这样一些因素的影响,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的诉求有较明显的变化,开始从进城挣钱、回乡发展向满足精神需求拓展,由单纯谋生向追求归属感延伸,由承担家庭经济责任向实现人生价值转变。如在调查“下班后主要做什么”的回答上,仅有1.3%的人选择做第二份工作。这个比例相对于第一代农民工要低得多。在访谈中,不少新生代农民工认为,与其挣眼前那点工资,不如去学习或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以求未来发展。

  在个人财务安排方面,收入低、消费多、结余少、出现透支现象等城市年轻人的消费模式,也逐渐为新生代农民工所接受。城市高昂的生活成本,以及满负荷的工作压力,使得他们还没有做好金钱和精力上的充分准备,缺少足够自信给孩子较好的生活环境。

  与此相对应的是,虽然新生代农民工对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但总的来看重养轻教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他们对于如何正确履行父母职能缺乏认识,对于父母在儿童早期社会化过程中占有的重要地位和具有的重要作用缺乏认识,对于父母缺位可能造成的父母榜样作用削弱、亲子关系疏离等家庭社会化不完善的问题缺乏认识。因此,他们常常在实现自我价值与履行父母职责的选择上取舍失衡。

  2. 供给错位:留守子女精神需求旺盛,但新生代农民工父母更注重其物质满足

  儿童、青少年在社会化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是心理的发展和成熟,父母在这一阶段与子女之间保持亲密接触和思想沟通是推动这一过程顺利完成的关键。显然,留守子女恰恰在这一方面存在缺憾。他们在学习、生活、交友、个人爱好的发展等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和困惑难以通过家庭交流的途径及时和妥善解决,容易积累演变为心理疾患,影响其个性与人格的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由于长期不在子女身边,新生代农民工父母往往对子女存在补偿心理,“金钱+物质”成为他们弥补孩子情感性精神需求的主要方式。购买各种礼物、城市孩子的学习和生活用品是他们表达关爱的最常用途径。每周固定的通话是大多数留守子女盼望的时刻,但在匆匆的对话中,父母关注的话题一般集中在学习、身体、安全等方面,这种一问一答的固定模式难以满足孩子渴望陪伴、倾诉和慰藉的心理诉求。正是由于这种供给错位,导致孩子与父母关系的生硬化、矛盾化,一方面十分想念,渴望交流,另一方面在联系或见面时却无话可说,回避深入沟通,甚至表现为冷漠的态度或直接的物质要求。

  3. 认知误区:新生代农民工对学校教育期望过高,而单一教育难承功能之重

  家长的言传身教、精心呵护和亲情感染,教师的教育引导和培养,以及社会生态环境中各种教育因素的交互作用,是学生成长的必要条件。任何要素的缺失,都会影响、阻碍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正常发展。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新生代农民工普遍存在教育认知偏差,缺乏正确的教育观念和责任意识,过于放大学校的教育功能,忽视家庭、社会等其他教育因素在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和功能。“孩子在校,学校管理,家长不用操心,临时监护人只管生活”,“孩子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的好坏是学校的事,家长只要给钱给物当好‘后勤部长’就可以了”的观念广有市场。

  诚然,学校为学生教育提供了必要的场域和环境,是学生知识提升、体质锻炼、品德塑造等诸方面协调发展的主要载体,但学校作为教育环境和载体的功能作用只有在有效的家庭教育、和谐的社会教育环境的配合支持下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新生代农民工在给予子女家庭教育有限,而社会教育的渠道在农村社区大多处于瘫痪状态的无奈境况下,对学校教育寄予厚望,虽情有可原,但无疑存在误区。

  四、应对新生代农民工留守子女教育变化的对策建议

  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为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毋庸质疑,新生代农民工的子女教育也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孩子留在家,出现数目庞大的“留守子女”,家庭教育缺失;孩子带在身边,则成为浩浩荡荡的“流动子女”,学校教育又不尽如人意。为此,迫切需要政府、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携起手来,正视问题、化解矛盾、创新机制,为留守子女获得良好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1. 探索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强化学校教育

  学校教育是儿童和青少年接受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为留守子女提供优质的学校教育尤为重要。目前,在学校管理、师资培训、教学条件和教育质量等方面农村还无法与城镇相比,富裕新生代农民工留守子女较大规模向城镇学校流动就是这一差距的真实反映。解决这一问题,需要进一步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工作的长远规划,充分利用现代信息、交通、物流等手段,整合城乡教育资源,最大限度地利用优质教育资源,加快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教育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缩小因地域、经济差异造成的校际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的差距,使城乡义务教育逐步接轨。

  目前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方向是走城镇化道路,有鉴于此,应当一方面大力发展镇幼儿园,通过加大镇幼儿园的投入,不断提高其服务周边村的能力和水平,让更多的留守子女享受优质的学前教育。另一方面,在镇建立一批寄宿制学校,不断改善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尽量为留守子女提供便利的住宿条件, 满足包括留守子女在内的广大农民子女的寄宿需求。除此之外,还要发挥学校和教师的管理职能和教育功能,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留守子女教育中的个性化需求,开设生存教育、安全与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多样化课程,帮助留守子女学会自我管理、自我保护和自我调节。

  2. 建立相关的激励、补偿和培训机制,改善家庭教育

  一是建立本地涵养激励机制,让新生代农民工留在孩子身边,在“家”门口实现就地就近转移或创业。比如,农业资源大省应该意识到发展经济最大的动力在农业,着力加大对农业资源就地转化、增值、培育的引导和支持力度。这样不仅可以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农业市场意识,还可以就近吸纳新生代农民工,方便其解决家庭生活和子女教育问题。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在子女教育与外出赚钱的权衡中,女性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或创业具有特别的意义。这不仅因为外出父亲能找到比母亲更好的工作机会,从而改善家庭经济状况,提升投资子女教育的能力,而且还在于母亲在子女教育特别是家庭教育当中的作用更为重要,与母亲一起留守的孩子,整体教育状况容易得到较快改善。⑨ 调查显示,留守子女在父母“二选一”中,多数希望有母亲陪伴。

  二是建立公益补偿机制,降低新生代农民工回家探亲成本,为有效开展家庭教育创造条件。《劳动法》第45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带薪休假制度。《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流入地政府应当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规,让广大农民工享受带薪休假,降低农民工回家探亲成本;组织留守子女假期到父母所在打工城市与父母团聚;对务工地点较为分散、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家庭,补助留守子女到城市探亲的来回路费等等,以此保证农民工与留守子女每年有一定时间的相处沟通,增进亲子交流。

  三是建立针对性的培训机制,引导留守子女父母和临时监护人学会与孩子进行情感交流。通过培训指导外出家长和临时监护人科学解决与留守子女交流中遇到的困境和迷惑,学会有效地进行家校间的互动和联系,便于准确把握留守子女生存现状和情感需求,为其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特别需要提出的是,要引导留守子女父母和临时监护人重点关注孩子两个成长关键节点。其一是学龄前阶段的留守子女。因为孩子年龄越小,对父母的依赖度越高。其二是初中阶段的留守子女。他们正处于青春期,自我意识增强,面临自主性与依赖性、反抗与服从的矛盾,格外需要父母的关心和引导。

  3. 完善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发展社会教育

  文化馆(站)、少年宫、博物馆等是开展社会教育的主要机构。与城市不同的是,农村社会教育资源还很贫乏,一个普遍的事实是多数农村社区没有针对农村子女的心理辅导、家政帮扶、教育培训等服务。从整体上说农村子女的业余生活还处于空心化的状态。相对于城市,农村存在基本文化设施总量不足、公共文化产品匮乏、基本文化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因此,在乡村文化式微的农村社区,扶持农村文化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社会教育水平的改善,很大程度上依靠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来解决,但由政府负责并不等于政府包揽。提高农村社会教育水平,必须改革传统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购买服务,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共建共享,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社会参与的多元化供给机制。可以考虑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民间资金和社会力量兴办留守子女家庭服务站等多种形式的托管服务机构,填补物质条件改善后新生代农民工留守子女教育多元化的需求空间,切实为留守子女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注释:

参见苏涛、张明《“六一”特别寻访:留守儿童调查》,《光明日报》201161日。

杨舸、段成荣、王宗萍:《流动还是留守:流动人口子女随迁的选择性及其影响因素分析》,《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期。

秦敏:《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研究》,《社会工作》2011年第5期。

何瑞菲:《社会学视野下的留守儿童教育研究———留守儿童与文化竞争力培养》,《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年第4期。

龚维斌:《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与家庭关系变迁》,《社会学研究》1999年第1期。

谭深:《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研究述评》,《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

段成荣、杨舸:《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研究》,《人口研究》2008年第3期。

姜又春:《家庭社会资本与“留守儿童”养育的亲属网络———对湖南潭村的民族志调查》,《南方人口》2007年第3期。

杨菊华、段成荣:《农村地区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教育机会比较研究》,《人口研究》2008年第1期。

作者简介:苏涛,女,1971年生,湖北枝江人,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湖北武汉,430077;张明,女,1977年生,湖北武汉人,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湖北武汉,430077;胡静,1971年生,湖北武汉人,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湖北武汉,43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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